遊樂區旁不乏賣東西的攤販,農作物、服飾、玩具、小吃等等...應有盡有。
這張取景並不是我心目中完美的構圖,因為阿婆一直對我打量,使得我會一直拍到她的臉。
我很不喜歡拍到別人的臉。
上前跟阿婆聊天,才知道她不是反對我拍,是怕我為了投訴而拍照。
她說不久前有新聞報導出來,說攤販破壞遊樂區景觀,所以取締很嚴。
難怪我在路邊看不見往日沿路充滿人情味的攤販,賣竹筍、番薯、高麗菜、水果...。
我可以保證,這些攤販絕對不會破壞景觀、環境。
阿婆說她連打遮陽傘的權利都沒有,因為被禁止。
於是一個人躲在不起眼的樹下,卻不是為了乘涼,而是怕被檢舉破壞景觀。
遠雄可以砍掉一片森林,挖掉一個山頭,還耀武揚威地說被霸凌。
剛起步學攝影的,喜歡街拍的,崇尚文創的,不是我不肯或不懂欣賞,而是絕大部分的這類作品,有時反而往往背道而馳,表達不出原始的理念與意義。
倉頡見鳥獸之迹,知分理別異,依類象形而造字,謂之文。知者制物,巧者述之謂之創。文創產業,不是把牆上的磁磚改成磚頭造型、用粗糙的帆布裝飾提袋或鉛筆盒的表面、將籮筐掛在牆上後中間再貼個『春』、或者在桌上擺幾台縫紉機或打字機,這樣就行了,而是要去體會。
而這正是崇尚文創產業的人最缺少的。